做为一名光荣的教师,我将认真遵守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》以及上级有关规定,自觉加强师德修养,牢记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,把“教好每一名学生”作为事业追求,平等对待每一名学生,把知识在课堂、课余都无私的教给学生,努力做学生喜欢、家长敬佩、社会尊重的好教师。严格遵守《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》、济南市教育局《关于深入开展“树师德正教风”活动严肃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》精神要求,自觉接受学生、家长、社会和学校的监督。
1.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不散布不当言论,不参与邪教及封建迷信活动。
2.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。
3.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、评价中公平公正对待学生。
4.不在教师资格证认定、考核评价、职称申报、晋职晋级、教研科研等活动中弄虚作假、营私舞弊。
5.公正、公平的对待每一位学生,用心爱护每一位学生,用爱去实现教育。“爱”字当头,“严”字入手,把“教好每一名学生”作为事业追求,平等对待每一名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,把身体重心降低,把声音降低,变呵斥为呵护,坚持多鼓励,不讽刺、挖苦、歧视学生,不随意让学生停课,不体罚、变相体罚学生。
6.严格遵守《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》、不组织、要求、推荐、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,或组织、参与通过校外培训机构、网络等方式对学生有偿补课的,或自己直接进行或参与其他人组织的各类有偿补课。不向学生推销商品,不强制购买复习资料、教辅材料。对学困生不歧视挖苦,积极无偿辅导。不以任何理由参与社会办班、社会兼职(无论是否取酬),不从事有偿家教和第二职业。立足本职、爱岗敬业,以实际行动践行爱生理念,争做学生喜爱、家长满意的教师。
7.不利用学生转学、评优、评先、选拔干部或节假日之际,接受家长宴请,或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。不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家长、学生的礼品、礼金等。
8.尊重家长,主动与家长沟通联系,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,取得支持与配合,促进学校教育、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,不训斤、指责学生家长,不把自己应承担的教育责任转给家长。
9.尊重同事,团结合作,正确对待竞争,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,不做有损害学校荣誉和不利于教师队伍团结的言行。
10.严格遵守学校工作纪律,工作时间不上网聊天、购物、玩游戏等。
11.上课时间,不接待家长、不接听手机或打电话,不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教室和学校,更不擅自离开课堂。发现学生无故缺勤时,及时联系相关人员或汇报,及时核实原因。
12.坚决杜绝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。
举报电话:81315360 举报邮箱:xyxx81315360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