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桥区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明白纸
一、资助政策
(一)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: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小学、初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对城市低保家庭和特殊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应保尽保,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;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,初中每生每年1300元;对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。
(二)义务教育免学杂费、免课本费:对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免除学杂费,免除教科书费。
二、资助流程
(一)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: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每年9月受理资助申请,申请资助学生需填写《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认定申请表》。学校成立领导、认定、评议小组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核,确定拟资助名单后,以适当方式、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。义务教育生活补助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,按学期通过学生银行卡或社保卡发放给受助学生。
(二)义务教育免学杂费、免课本费:无需申请。
三、学校学生资助部门联系电话(资助热线):81325388
四、同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投诉电话:0531-80998108
济南市新苑小学